2008年7月21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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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民不错 争当“羊城少年法庭之友”
赖雨晨

  7月19日上午,近百名年龄不同、职业各异的广州市民来到市中级人民法院,参加“羊城少年法庭之友”首次面向社会的公开招聘。他们之中的40人将被聘为志愿者性质的“羊城少年法庭之友”,聘用期5年,协助法院少年审判庭的工作,维护青少年权益。
  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张中剑介绍,“羊城少年法庭之友”是一个以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工作团队,他们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可以担任陪审员、协助案件调查和调解的社会调查员、“社会观护员”以及协助帮教未成年犯的督导员。他们的工作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在诉讼中的合法权利、避免司法机器和审判过程给未成年人留下不良影响、推动综合少年审判制度的发展都有重要意义。
  2007年5月,广州中院首批共招聘了123名“少年法庭之友”,基本由共青团和妇联推荐,一年多来,共出庭审理少年案件近千宗,进行社会调查900多人次,对近年来判处的200多名少年缓刑犯进行了帮教。
  记者在招聘现场看到,不少市民不仅带来了必要的户籍、学历证明等,还带来了精心制作的简历。而一些市民由于本身从事的职业与法律有关,如警察、律师等,未能通过资格审核,只好失望而归。
  “我可以利用自己与学生打交道的经验来做好法庭之友的工作!”25岁的萧小姐是一名初中思想品德课的教师,她在单位领导的鼓励下来参加这次招聘,“同时,如果能当上法庭之友,我也可以向正处在叛逆期的学生灌输更多的法制观念,给他们以正面的引导。”
  短短的两个小时内,共有92名市民通过资格审核参加了面试和笔试,考题多与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常识和如何开展法庭之友工作有关。记者从报名现场工作人员处了解到,应聘者有学生、教师、公务员、企业员工和退休市民等,还有英国“海归”。
  据了解,本批次还有160名“羊城少年法庭之友”将通过推荐方式产生,推荐单位包括共青团、妇联和广州市各基层法院。